在香港,對於投資收益/利得是否需要報稅,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出判斷。根據香港的稅收政策,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收益/利得可以免於繳納香港稅款:
- 該納稅主體沒有在香港從事收益來源相關的交易/業務/專業活動;
- 該納稅主體的收益不是根據《稅務條例》的一般收費條款在香港產生或源於香港(即非香港來源)。
在股票交易方面,通常情況下香港認為股票交易的收益屬於資本性質,不需要繳納利得稅。然而,當投資行為被認定為「交易」性質時,投資收益/利得將需要繳納利得稅。在加密貨幣交易方面,其稅務問題較為複雜,需要區分資本性質和交易性質的收益,並根據投資行為的具體情況進行判定。
對於投資收益/利得是否需要報稅,建議投資者密切關注稅務局的政策和相關規定,並在有疑問的情況下尋求專業稅務顧問的協助,以便合理規劃報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