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主要的地產代理公司被指控合謀定價,限制回佣幅度,使買家在購買一手樓時需要支付更多金錢。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已向美聯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提起法律訴訟,指控他們與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達成協議,要求代理在銷售一手物業時必須收取最低2%的實收佣金,違反競爭法。競爭事務委員會要求法院對被告判處罰款,並取消涉案高層的董事資格。而中原地產及其附屬公司利嘉閣因主動合作,獲得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寬待」,但仍需面對買家提起的民事索賠。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不擔心寬待政策被濫用。
根據競爭事務委員會的訴狀,被告包括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其中的5名高層人員。訴狀指出,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美聯和中原的高層曾多次會面討論改善營商環境的方案。雙方達成協議後,各自發出幾乎相同的內部通知,要求代理在今年1月1日起,除非獲得董事特別許可,否則必須在一手物業交易中收取最低2%的實收佣金。
競爭事務委員會指出,地產發展商在發售一手樓時會委託地產代理協助尋找買家並支付佣金。前線代理通常會將部分佣金回贈給顧客,使買家實際支付的金額減少。因此,競爭事務委員會認為兩家公司的協議相當於限制了前線代理的最高回佣水平,或者使買家需要支付更多費用,這構成了嚴重的違反競爭行為,也違反了《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即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訊。
然而,競爭事務委員會並未對同樣涉案的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層提起法律訴訟。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家殷解釋說,中原地產在與競爭事務委員會接觸後主動合作並提供了相關資料,符合獲得「寬待」的資格。因此,競爭事務委員會不會對該公司進行法律訴訟,公司及管理層目前不需要支付罰款或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案件時間表,中原地產和美聯分別在2023年10月18日出庭,開始聆訊。
儘管中原地產獲得競爭事務委員會的「寬待」,但他們仍然可能面臨來自買家的民事索賠。買家可以提出索賠,聲稱他們因被強制支付更高佣金而遭受損失。這些索賠案件可能在法院進行審理,並根據個別情況判決賠償金額。
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他們不擔心寬待政策被濫用,因為這是根據個別情況進行評估的。如果公司主動合作並提供相關資訊,幫助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案件,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寬待,減輕或免除法律責任。
這項指控對香港的地產市場和相關行業可能產生重大影響。合謀定價和限制佣金回贈可能影響買家的選擇和支付金額,同時也可能對競爭環境產生負面影響。法院將根據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對此案進行審理,並根據判決結果做出相應的處罰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