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業登記證:
- 無論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結束營業或結束任何分行業務後,需在結業日期起計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
- 申請人需在信中清楚提供商業登記號碼或分行登記號碼、名稱、地址和結業日期,並告知稅務局結束營業後的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號碼,或填寫表格IRC3113並提交結束業務通知書。
- 若未在商業登記到期日前作出通知,仍需繳付該年度的商業登記證費用。
- 若有限公司正在面臨清盤,申請取消商業登記時需提交清盤決議案影印本作為證明。
撤銷公司註冊:
- 若經營有限公司,除取消商業登記外,還需取得稅務局局長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並申請撤銷公司註冊。
- 撤銷公司註冊的程序如下:
- 填妥表格IR1263。
- 準備申請費用270港元的支票,抬頭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郵寄至香港郵政總局郵箱132號稅務局局長收,或親身交往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地下信件及表格收發櫃位。
- 待稅務局局長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 在不反對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3個月內,填妥表格NDR1,連同所需費用和不反對通知書一併交付公司註冊處。
申請撤銷註冊的要求: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從未開業或已停止營業。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已出售所有存貨、物業及證券。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商業登記費及相關罰款和法庭費用。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已發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局長公司/有限合夥基金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沒有尚未回覆稅務局所發出的任何查詢。
- 公司/有限合夥基金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資料來源:永得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