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女子在油麻地的一家零售店被警方逮捕,涉嫌非法售賣和持有未註冊的藥品,其中包括來自日本的止痛和傷風咳嗽藥。根據衛生署的情報,這家零售店涉嫌販賣未註冊的藥品,其中包括止痛和傷風咳嗽藥。
初步調查顯示,衛生署在昨天的執法行動中檢獲了20款相關產品,其中多種含有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被歸類為第1類毒藥的成分,包括布洛芬、二氫可待因、右甲嗎喃、潑尼松龍、曲安奈德、聯苯乙酸、酮洛芬、東莨菪鹼、氨甲環酸和咪康唑。這些產品的包裝上沒有印上香港藥品註冊編號,並且附有外語標籤,包括日文和英文。衛生署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
根據法例,所有藥品必須經過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後才能合法在市場上銷售。非法售賣或持有第1類毒藥和未註冊的藥品都屬於刑事罪行,最高可處以100,000元罰款和兩年監禁。衛生署強烈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使用未註冊的藥品,因為它們的安全性、效果和品質無法得到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品包裝上必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市民不應在沒有醫務人員指導下自行使用藥品。如果市民已經購買並使用了上述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務人員的建議。市民可以在辦公時間內將相關產品交給衛生署藥物辦公室,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以便進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