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公司被黑名單/被視為黑店的原因
- 未有與僱主簽訂服務協議
- 未有與求職者簽訂服務協議
- 未有在收取僱主費用前與僱主擬訂經有關雙方同意的書面服務協議
- 未有對經營職業介紹所有關的法例有合理認識,這包括但不限於《僱傭條例》及《職業介紹所規例》
- 未有在向僱主提供的付款收據內包括所有指定項目
- 未有在向求職者提供的付款收據內包括所有指定項目
- 未有要求僱主簽收紀錄以書面確認收妥《實務守則》所列刊物及表格樣本,以及職業介紹所已向他們詳盡解釋其權益和責任,而他/她們亦已明白有關內容
- 未有保存與求職者及其僱主之間事務往來的紀錄,包括外傭及其僱主確認收妥雙方已簽署的標準僱傭合約等的簽收紀錄
- 職業介紹所未有確保向僱主所提供的資料與所知的事實相符
- 與僱主簽訂的書面服務協議沒有包括所有指定項目
- 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未有密切監督其職業介紹所的營運及屬下職業介紹所的職員
最多出現的問題是第1,2點
被列為黑名單外傭中心刑罰包括:
- 發出書面警告的原因
- 被撤銷∕拒絶續發牌照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