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扣稅支出是企業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可以減少稅金負擔的一種方法。了解公司可扣稅支出的原則和細節對於企業合理降低經濟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在本文中,我們將深入探討公司可扣稅支出的相關稅務規定,並介紹如何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運用這些原則,以幫助您更好地掌握公司財務管理。
可扣稅支出的基本原則(一般扣除原則)
香港的稅法是基於「原則」而非「具體規則」的方式,也就是說,稅法中會訂明一些原則,但不會明確列出每個支出項目可以扣除多少。
根據稅務條例第16條,只要支出是納稅人在產生應課稅利潤時所產生的,一般而言都可以作為支出扣除。換句話說,一般公司的開支都可以作為支出扣除收入。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可扣稅支出項目:
常見可扣稅支出項目:
- 購買商品的成本支出
- 提供服務的成本支出
- 辦公室、倉庫、商店的租金支出
- 商務相關的水費、電費、電話費
- 員工的薪資、津貼、花紅、福利、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 僱主和僱員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 員工福利支出,包括租金補貼
- 商標、設計或專利的註冊費用
- 對客戶的壞帳
- 與業務相關的維修費用
- 與業務相關的保險費用,例如勞工保險
- 應酬和交際費用
一般來說,任何與賺取業務收入相關的支出都可以扣稅。然而,請注意,對於要扣除的支出,我們需要保留相應的單據和憑證,以證明這些支出是為了賺取應該納稅的利潤而支付的。其中,應酬費用是中小企業常見的爭議扣除項目,很多時候公司只保留了單據,卻沒有記錄該支出與哪個客戶或銷售相關,這樣稅務局就無法提供支持扣除該費用的證據。
不可扣除的支出:
- 家庭或私人支出
- 資本性支出或虧損
- 非為產生應納稅利潤而產生的支出
- 支付給個人業主或個人業主配偶(如獨資經營)、合夥人或合夥人配偶(如合夥經營)的薪資、資本利息、貸款利息
- 非強制性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稅務條例第16AA條以外)
- 特殊項目扣除
特殊項目的扣除:
- 建築物翻新支出:因翻新或翻修商業建築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從實際支付該款項的評稅基期開始,分5年等額扣除。
- 購置用於製造業的機械和工業設備支出:這類支出可在招致該支出的評稅基期內全額扣除。
- 購置電腦硬體和軟體支出:可在招致該支出的評稅基期內全額扣除。
- 購買環保機器支出:這類支出可在招致該支出的評稅基期內全額扣除。
- 購買環保設備支出:可在招致該支出的年度起分五年扣除。
- 購買環保車輛支出:可購買環保車輛支出:可在招致該支出的年度起分五年扣除。
除了上述列舉的支出項目外,還有一些特殊項目可以享受扣除。這些特殊項目的扣除規定可能有特定的限制和要求,我們建議您向稅務專家進一步諮詢以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無法扣除的支出包括個人家庭支出、資本性支出或虧損、與產生應納稅利潤無關的支出,以及支付給個人業主、合夥人或其配偶的薪資、資本利息或貸款利息等。
請注意,稅法和扣稅規定可能會因地區和法律變化而有所不同。因此,我們建議您在處理公司扣稅事宜時,尋求專業稅務顧問的建議,以確保遵守當地的稅法規定並合理地利用可扣稅支出。
希望這份公司扣稅懶人包能為您提供一些基本的了解。如果您有更具體的問題或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隨時提出。